人事室
-
人事室
|
2022-04-20
|
點閱數:
363
一、鑒於疫情變化迅速,為保障人員健康安全,並確保公務正常運行,除重申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指引外,請同仁遵守以下防疫規範:
(一)辦公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,降低染疫及匡列隔離之風險。
(二)用膳時間請於個人座位飲食,避免共餐共食。
(三)各機關單位辦理各項活動時,倘非屬必要則應避免餐會及聚會(係指需脫下口罩之場合)之安排。
二、為因應機關單位內發生人員確診或人員有疑似症狀之情事,本縣府爰訂定「員工確診或接觸確診者因應作為指引」,詳請參閱附件。